风险处置即将结束 监管原则同意宝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原标题:风险处置即将结束。宝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酝酿了一年半的收购宝商银行即将结束。11月23日,保监会正式宣布原则同意宝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于当日裁定受理宝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件。分析师认为,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中小银行风险的背景下,承包商银行的案例将成为风险处置的参考样本,也将对中小银行的审慎经营提出挑战。
宝商银行的风险处置接近尾声。银监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指出,经研究,原则上同意承办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监管拉响后不久,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于当日裁定受理宝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件,并任命宝商银行清算组为宝商银行经理。承包商银行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月4日前向承包商银行的经理报告其索赔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11月17日,宝商银行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此之前,承包商银行发生了“无法生存的触发事件”。11月11日,央行和保监会发布《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称经确认,宝商银行在接管期间清理资产后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生存。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确定本行已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已发行的“宝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二级资本债券”本金应按合同约定全额减记。
早在“无法生存的触发事件”发生时,市场上就有声音猜测承包银行将进入破产清算。零一所所长俞白成分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监会原则上同意宝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然后成立清算组进行具体清算事宜。银监会在批复中也提到,承办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承包银行的风险处置是中国银行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基准事件。俞白成进一步指出,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中小银行风险的背景下,承办银行案将成为风险处置的参考样本和操作的警示样本,对后续银行监管、金融体系稳定和建立规范有效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指出,虽然市场普遍预期宝商银行破产,但对我国银行业发展仍有深远影响,也为中小银行稳健经营提供了教训和挑战。承包银行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之前的债权和业务已经转卖,清算能挽回多少实质性损失,目前还不确定。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和金融技术转型步伐的加快,中小银行面临的竞争环境也空前严峻。
更多市场人士直言,随着刚性赎回的打破和《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银行破产在未来将不再成为新闻。如何在未来升级我国银行业的处置框架和监管短板,才能有效化解中小银行的风险?陶金认为,风险监管的网络需要更加细化,捕捉和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需要增强,这是监管当局未来需要继续加强的一个方面。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对中小银行的监管,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推进中小银行破产清算资产市场化,完善问题银行回收处置方案。”郝智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