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降价增保” 显然 市场混乱仍然需要“带头”

车险综合改革已运行近两个月,改革所指向的“降价增保”目标成效显著,形成了商业车险保费和手续费率“双降”、保险责任限额和保险覆盖率“双升”的新局面。

车险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地区和机构仍存在车险乱象。“有老问题没有消除,也有新问题滋生。甚至有些地方还有驾照修图和保险服务。”当地一名监管人员表示。

开创“双下”和“双升”的新局面

车险全面改革满月后,监管部门展示的一组监测数据显示,消费者车险保费支出大幅下降,车险平均保费由3700元降至2700元,平均下降27%。90%的消费者车险保费下降,保费下降30%以上的消费者比例达到近70%。

商业车险覆盖率和三责任险覆盖率明显提高。其中,车损险保险覆盖率由改革前的60.5%提高到64.8%,三责任险保险覆盖率由改革前的83.8%提高到88.5%,三责任险平均保额由改革前的90万元提高到125万元。

多年来饱受诟病的车险手续费率高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最近一次监测数据显示,全国车险平均办理率为11.6%,整体下降幅度至少20个百分点。”某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直言,手续费率大幅下降,通过改革前的高手续费率,有效遏制了财产保险公司恶性竞争造成的市场混乱。

混乱中仍有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车险在一些地区和一些机构的混乱基本可以分为五类。

一是高费竞争问题反弹。改革后,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向4S门店支付和承诺的费用仍超过备案时手续费率的上限。特别是在4S门店新车领域,一些4S门店在核保端提高手续费,在理赔端也提高工时和配件价格,对市场影响不好。

二是个别领域存在大量按“底价”下单的情况。部分财产意外险公司在价格敏感度较高的家用二手车板块不区分车型和个人风险,基本以65%的下限下单,主观上弱化了风险筛选。

第三,给予合同外利益的现象并没有消除。在拿到高手续费率后,一些车险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仍然通过卖回现金来吸引客户投保。在售电渠道低定价的基础上,个人财产保险公司还额外给予14%-15%的现金返还。

第四,增值服务条款使用混乱。有些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增值服务条款时,并不是根据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客户需求进行,而是按照条款允许的最大次数直接免费提供,有利用噱头抢占市场的嫌疑。有些地区甚至有机构为一些高端车检服务提供一半以上的保费收入,这种做法不太好操作,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

第五,异地业务跨省流动呈现苗头。由于各省车险费率和手续费的差异,各地中介机构发出的查询和订单数量增加,导致一些车险集团订单或渠道业务从手续费较低的地区流向手续费较高的地区。在一些城市,甚至有驾照修改和保险服务,这不仅扰乱了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管理好自己的团队和合作伙伴。在最近的车险改革座谈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了一批“不要”:不要率先通过高成本或低价格来争夺业务;不发布与改革相关的虚假宣传,不制造“新闻噱头”争夺业务或打压竞争对手,坚决杜绝以车险综合改革为名进行炒作、误导销售和同行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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